倘若某方当事人未能履行相关合同条款所规定的义务,抑或是在履约过程中未达预期效果,理应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负起继续履行职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或对损失进行赔偿之责。
根据适用法律的明确规定,如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了其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或者其行为表现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迹象,那么其对立面便有权利在履行期截止前向该方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也就是说,一旦签署了房地产交易合同且之后不再打算购买该处房产,但同时又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之法定事由时,那么作为购房者,你将不得不承担因为违约而产生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