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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赔偿该归谁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赔偿该归谁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04 11:15:25 已帮助8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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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赔偿该归谁
若涉及土地的征用以及相应费用的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应该将此类补偿仅仅赋予拥有相关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或机构。
在這種情况下,房屋的归属是依据房产证这一法律文件来界定的,而非仅仅基于户口簿上的记录。
尽管户主可能在户口本上占据着重要位置,但他们未必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因此,为了确保公正和透明,房屋征收部门理应依法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各类房屋的所有权状况、地理区域环境、使用特点、建筑规模等等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调查核实,同时,被征收人也有义务积极配合与协助这些工作。
在完成以上程序后,相关调查结果必须在公开场合向广大被征收人进行完整展示。
对于拆迁安置事宜而言,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通过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加以解决的。
这类协议将详述安置补偿的具体方式、地点及数额等关键内容。
然而,倘若上述双方未能就安置补偿事项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仲裁请求;
一旦主管部门对此作出了符合法律规范的裁决,那么这就成为了一项具有实际意义的行政行为。
针对安置的方式选择,既可以直接提供新的安居住所,也可以采取过渡性的安排,即先暂时让被拆迁人住进租赁来的房屋(或者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安置补贴),直至达到最终的安置条件为止。
对于无法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问题的个案,双方需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的时间跨度,从而使得拆迁安置工作能够细化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
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则是渐进式的过渡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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