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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怎么标准

门面房拆迁怎么标准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4 10:25:16 已帮助19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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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怎么标准
在实施住房拆建过程中,若涉及到门面区域的拆迁问题,我们会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详细记载来判断其归属属性。
而房屋所有权证书中通常会明确标注出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若此门面被标记为经营性住户,便可确定其用于经营活动。


对于房屋用途的判定,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土地的用途特性,这将直接影响房屋用途发展的方向;
其次便是规划与设计阶段所规定的用途,这将决定房屋用途的具体内容。
其中,“住宅”是专门用于人们居住的场所,而“商业服务用房”则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活动以及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建筑物,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正因为如此,它们在设计规划、建筑构造以及价值产生等多个层面上都存在显著的区别,进而导致拆迁补偿标准的差异化,因此需要分别予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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