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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土地租赁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03 11:10:28 已帮助29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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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土地租赁协议的解除问题,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首先,当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同意解除时,可依据该协议条款进行操作;
其次,若合同中有明确注明的解除条件得到满足,亦可依照约定解除;
最后,若符合法定的合同解除要件,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除。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出现如下几种特定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一,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达成合同预期目的;
其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如当事人一方以明确表达或实际行动预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其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其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其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主要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选择解除合同,但需在合理期限之前向对方发出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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