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时,倘若其并不包含因意思表示失实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的效力瑕疵情形,那么该租赁合同便应视为有效确立的。
具体来说,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就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首先,行为人须具备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需真实反映行为人的真实意愿;
最后,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得有违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
另外,第七百零三条诠释了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该合同通常是指在其中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进行实际使用和收益,而非出租方自身受益,同时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金作为对价的交易形式。
再者,第七百零四条列举了租赁合同应涵盖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涉及到租赁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长度以及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以及方式,最后还包括租赁物品维护保养等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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