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的是,若车辆被其他债务人擅自扣押,这并不影响抵押权人在司法程序中的优先受偿权利;
其次,当车辆被视为抵押财产用以保障债务时,当事人必须与抵押权人签署明确的抵押合同,并亲自赴车辆管理机构完成相关抵押手续(登记)。
倘若有任何一项未完成或缺漏,均无法对善意第三方造成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