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到的债务问题处理方法需要因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在婚姻解除之际,曾经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将依据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全额满足债务偿还需求,双方需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协议,则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
其次,对于夫妻二人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应由两人共同承担。
此外,对于为维护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负责清偿。
最后,若债务系由夫妻一方单独承担,则该债务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根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被各自分割,那么双方需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