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属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由夫妻一方在事发之后予以承认的涉及债务的共同意愿、以及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因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均应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若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的债务,便不应归入夫妻共有的范畴之内。
如您对上述内容存有任何疑虑或困惑之处,敬请随时与我取得联系,我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解答。《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