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合同终止之后处理装修物之规定如下:
若因出租方
违反合同导致合约终止,则
承租方可要求出租方
赔偿在剩余租赁期限之内所产生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若合约终止是由于双方同时违约所引发,那么在剩余租赁期限期间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该如何处理呢?此举将由双方依据自身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该租赁合同因为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导致不能继续实施时,关于在剩余租赁期限之内所形成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应本着公正、平等的原则进行分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