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与
承租方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洋洋洒洒,然而最长的租期却被严格限制在了整整二十年之久。
如果租赁期限超越了这个界限,那么超出的部分将失效无据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租赁期间届满,双方依然有续订
租赁合同的权利,然而必须明确,此后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可再度突破极限,也就是不能超过二十年。
依据有关的法律
法规,租赁期限是不容许超越二十年的。
若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那部分将会因为无
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无效。
尽管如此,如果租赁期限即将到期,双方应当保持和谐关系,共同讨论是否需要
续签新的租赁合同;
但无论如何,新合同所规定的租赁期限在续签之日起都应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