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子女自行独立签署之
购房合同的合法性与效力,其具体情况如下所析:
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且自身劳动收入成为其首要生活来源的
未成年人,在满足法定有效条件之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相应的合法效力;
而对于年龄达到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其签署购房合同具备了
合同成立的要件,但其效力尚未最终确定,需获
法定代理人的明确确认后方能生效;
至于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署购房合同的行为,因其年龄尚未到达法定认知能力水平,因此该类购房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还需遵循其他的约定和规定。《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