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无需重新签署合同,因为合同主体的名称变更并不妨碍合同的有效性与履行。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合同已经生效之后,无论合同主体的名称如何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亦或是承办人发生怎样的变动,合同相关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然而,倘若当事人希望能够对原有的合同进行修订或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文本,这一行动同样是被允许并受到保护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