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无效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从法律的视角审视,阴阳
合同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存留了重大的瑕疵。
已经在有关部门备案的“阳合同”并不反映双方
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因此不受法律的绝对保护;
而“阴合同”则是为了获取高额贷款或者降低
税费的订立的,很大程度上可能也被判定为无效。
由此可见,
阴阳合同可能面临被判定无效,进而使得双方无法顺利完成交易的潜在风险。
二、买方未能全额支付房款,卖方难以寻求法律救济:
在签订阴阳合同的背景下,若买方借助于此漏洞仅依照备案较低的价格进行支付,尽管卖方有权通过
司法途径要求买方依据“阴合同”支付款项,然而这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笔的
诉讼费用及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的投入。
三、可能遭受
行政处罚乃至
刑事责任:
以作假的方式报送纳税申报表,以达少交税款之目的的行为事实上是属于
偷税漏税。
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迫令补足已少缴的部分,并给予5倍以下的罚款惩罚;
甚至有可能给当事人施予
刑事处罚。
在房地产买卖交易中,通常出现的“阴阳合同”现象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是人为抬高中标价格,即合同内规定的房价远远超过实际成交金额,并以此为基础向银行申请
按揭贷款,以便少付首期资金,其二便是人为压低合同价格,即设定的房价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以此作为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的结算依据,从而达到避税或者规避政府限制房价政策等目的。
通常而言,“阴合同”因完全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同时又是他们实际履约的真实合同,往往会被视为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
至于“阳合同”,尽管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记录,但是由于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明显触犯了税收监
管制度、诈
骗贷款等危害国家或他人利益的情况,故而“阳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当确认为无效,但“阳合同”中其余条款如非涉及价格事项仍保持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