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无效婚姻的认定与处理方式有严格规定。
对于此类婚姻问题,仅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来主张婚姻无效。
当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确认婚姻确实属于无效范畴后,有权收回结婚证书,宣告相关婚姻关系无效,从而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同时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以及所生的子女情况进行适当妥善处理。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均可导致婚姻被判定为无效:
(1)重婚行为;
(2)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