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无法主动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如下:
首先,当女方处于孕期时;
其次,在分娩后的一年时间里;
再者,如果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这段时期存在。
然而,在此基础上,若女方明确表示要求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对男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受理和审理,则不属于限制范围之内。
此外,在上述所提到的时间段内,女方是拥有自己的权利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夫妻二人亦可协商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