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妇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费应该支付至何等年龄的规定如下:
首先,理论上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至年满18周岁。
当子女已经长达到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时,若他们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时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分担其抚养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几点特殊情况如下: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子女已经成年,但只要父母具备经济承担能力,就仍需为子女的抚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停止提供抚养费的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主要包含以下三类状况:
1.成年子女已经失去了劳动力或者尽管还有部分工作能力,但是其收入不足以支撑正常生活开支的;
2.未成年子女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
3.未成年子女确实无法独立生存并拥有稳定的环境和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