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违反有关交通运输行政规章制度遭到违反,进而酿成重大事故并致死一人乃至更多的生命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负此事故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责任者,将被视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需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短期拘留等刑事惩罚。而如果在此基础上还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被认定为“具有其它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1.死亡人数达到两人以上或者伤害程度严重到五人以上,且仍对此事故承担全部或主导责任;2.死亡人数达到六人以上,即使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亦不能逃脱法律制裁;3.对与公共财产及其他人的财产丧失或遭受直接损害,对此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且无力赔偿数额高达六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然而,若有人明知道自己将会开车撞向他人故意为之,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死刑、无期徒刑乃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酷惩罚;对于情节相对轻微者,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