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赁者在未经物业所有方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房屋的转租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且会给物业所有方带来严重的损害与损失。
如果出租人没有事先知悉和同意承租人的转租行为,那么他们有权单方面终止该租赁合约或拒绝承认这类转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出租人在得知这一事实后的六个月有效期内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此后他们再以承租人未经允许擅自转租房屋作为理由,寻求法庭的解除合约判决或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要求,都将不再得到法律的支持。《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