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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子写儿子的名算是儿子的吗

关于儿子的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由所有权人进行注册和登记,而这一步骤所确定的所有权人正是孩子本人。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一旦在婚后由某一方的父母亲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了不动产并且房屋权属登记在出资者的子女名义之下时,那么这个行为将被视作只是对他们自己的子女单方面的赠送行为,如此产生的不动产依法应被确认为夫妇中持有该不动产的那一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由两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果权属经过登记后落在某一方子女的名义之下的话,我们可以认定这份不动产为双方家长根据各自出资金额而按比例共享所有,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其他特别的协议或安排。
然而,如果在婚后由夫妻中的任何一位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并且房产权属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称之下的话,那么这个举动应该被解读为登记那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样地,如果房产权属已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那么就意味着这对夫妇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对该不动产的所有份额。
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乃是权利人拥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所记载的信息,应同不动产登记簿保持一致;
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除非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的确存在错误,否则均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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