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是否应负相应责任的问题,其关键在于依据所签署的协议进行评估。
我们可从以下两个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若所交纳的停车费仅用于车位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如果已交的停车费涵盖了看管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便须承担起相关职责。
因此,首先需确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已经达成书面共识,如有,便需要明确物业对于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究竟需履行何种义务。
如物业管理公司已承担保管责任,且所收费属于保管费用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