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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能否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能否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3-25 09:30:07 已帮助22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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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能否有继承权
赡养方面,我们认为,这主要涵盖了子女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上为他们的父母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成为了赡养人,理应对老年人的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我们也要特别关注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至于继承权,它无疑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事权益,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种能够无偿获得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权利。
鲜明的身份特征使得继承权与一般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有着显著地差异。
在继承权遭受侵犯的时候,合法的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值得您深深思考的是,并不是与被继承人相关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要想成为遗产,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遗产必须是财产,财产包含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两种类型,消极财产即为债务
其次,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
最后,遗产不能是那些依附于人身的专属财产。
例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在被保险人过世之后,此种权利会自动消失殆尽。
最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要仅仅局限于死者逝去时所留下的那份遗产,从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财产或用其他财物来替代逝者的遗物同样也是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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