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前
还贷手续及所需资料如下:
1、
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
身份证及
复印件三份;(2)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
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
(4)借款人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天津市按月
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书》,下同)一式二份。
2、配偶资料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配偶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
结婚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