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后台计算有误,现提供计算方法如下:
1.
借款人均为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5%)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其
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
2.借款人均为低于规定正常比例(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贷款额不高于借款人
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个人一次性补缴不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
3.借款人既有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又有低于规定正常比例(5%)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集中缴存户内人员的,贷款额不高于分别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后的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