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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是否显失去公平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如果明显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违约责任的,并且是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责任约定一般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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