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与物业协商解决。物业撤离时需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相关设施及资料等,业主可主动与物业沟通,明确其法定义务,要求限期完成交接。
(2)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该部门提交投诉材料,该部门有权责令物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依法处以罚款。
(3)提起民事诉讼。业主委员会可代表全体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履行交接义务,并承担因不交接造成的损失。
(4)注意收集证据。业主应留存物业未交接的相关证据,如未移交的资料清单、设施未交付的情况说明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提醒:
业主在处理物业不交接问题时,需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若协商或投诉无效,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