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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了首付款,房子开发商还要把之前的认购书要回去是什么原因

1、签了购房认购书,交了首付款,不想买是不行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因为房屋降价就不要了。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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