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
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物业管理
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
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
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
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
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
仲裁或
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
诉讼中的调解是
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二)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依据我国《
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
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三)通过诉讼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
起诉状,
起诉到法院;
2、法院
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
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
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
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
二审程序;
7、第
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
判决书,此为
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