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过户名下有担保的个人房产,可先查看抵押合同,若合同无特别约定,抵押人可转让房产,但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二)若抵押权人提出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抵押人可选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进行提存。
(三)因多数银行和金融机构会限制过户,可先解除担保,或者争取获得担保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再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