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
房产证可以由配偶本人带上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到
公证处办理
继承公证,其它人
继承人需要现场声明
放弃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后,带所有材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