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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毁损由谁担责呢

预售房毁损由谁担责呢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4 19:28:46 已帮助20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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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毁损由谁担责呢
预售房毁损的担责是一般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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