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屋买卖主体只能是同一集组织的成员,并且双方要经过
宅基地审批手续,因此,与其他
房屋买卖合同相比,农村房屋的
买卖合同,就要明确购买的主体,如果购买者不是本村的村民,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对房屋的
使用权也要进行相应的约定,避免以后因此
产生纠纷。合同模板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
个人信息、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屋的价格以及付款时间的约定、交房期限、
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双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具体事宜,可以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条款,但是合同标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至关重要,一般都要保留。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