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违约赔偿范围。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赔偿额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二)确定实际损失情形。像承租人提前退租造成出租人的空租损失,以及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使承租人重新租房产生的额外费用,都属于实际损失。
(三)处理损失金额争议。若双方对损失金额有分歧,可通过举证来证明损失情况;协商无果时,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认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