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
欺诈的认定主要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般认为欺诈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
(一)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二)秘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三)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
2.根据以上的分析,结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
纠纷类型,买受人常常会遭到开发商以下的
欺诈行为:销售现房时,将
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
暴力;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量的房屋的;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
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
虚假宣传的;在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商品
房抵押给第三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