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可依法请求按同等条件购买共有份额或主张损失赔偿,但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法律解析:
当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救济。若其他共有人未通知转让共有份额的情况,侵害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法院会综合考虑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是否支持。若因侵害优先购买权给优先购买权人造成损失,优先购买权人可主张赔偿,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优先购买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超过此期限主张优先购买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遇到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