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一些家长为了子女着想,在购置房产时,因各种原因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做法的好处主要由以下几点:
第一,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
赠予、
继承等能省下
过户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
遗产税。
第二,房子可以作为
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如果出现婚变时房子遭分割;提前为孩子购置房产,一方面为孩子将来
结婚做准备,另一方面根据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属于
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分割。
第三,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有些家长从事风险性商业经营活动,以孩子的名义购置房产,一方面可以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另外一方面,如果家长面临生意失败,出现
资不抵债,还能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第四,夫妻双方出现感情危机,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互不相让,谁也不愿在财产上吃亏,此时有些夫妻会共同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协商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