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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开发商购买可以使用多久
集体土地开发商购买可以使用多久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20 22:57:40
已帮助17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集体土地开发商购买可以使用多久
1、开发商购买
集体土地
最长可以使用七十年。
2、《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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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集体土地开发商购买可以使用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1、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当事人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2、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3、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4、缴交资料(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9)、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抵押合同和主合同;(10)、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11)、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12)、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流程图: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办理房屋继承需提交证件(1)、房屋所有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申请书综上所述,法律规定中农村的集体土地的转让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些都是具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并且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不归个人所有,所以在需要转让或者需要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之前,需要对此类相关知识要有明确的了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步骤是什么
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发布征地通告,第二步是征询村民的意见,这一点是在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村民可积极发表不同的意见,第三步是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拟定相关的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等这些步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村集体收回后重新按排该如何过户
1、组级集体土地收回后,按照上一轮承包时是谁家的,继续该这家承包。2、如果有人放弃承包,组开会决定如何分配。程序很简单,村干部、组干部、镇、乡政府将意书面材料送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确权领导工作组,确权、发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退出集体还能否使用集体商标
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多少个人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签转让合同,所以不存在多少人签字问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继承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因此,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实际上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征地的时候应当给予补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可能会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不必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经(1995)13号复函的精神已不再适用。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与其他涉农纠纷相比,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难于化解的特点。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已经在整个涉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发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永久使用权有法律效应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毛希丁
问题: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在上面拉个院子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1、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3、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院子是否有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直接办理过户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我岳父批下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由我在其土地上修建了一栋房子,现在房子我已经住了几年了。但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是我岳父的名字,有没有房产证,怕日后会有纠纷想把名字改过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是福建漳州的,户口在同一个县的农村里面来自匿名用户的提问最佳答案由提问者推荐匿名用户需要当事人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集体土地证,一起到土地所属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村委会审核资质完毕会全村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村委会给办理过户手续。不对外部户籍人员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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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8 11:03:42
您好,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油浸式变压器装在小区,距离楼房3米左右,符不符合相关规定?
钱威律师
2024-09-17 23:37:49
你好,具体要详细沟通吧
问题:退房诉讼,正在等着一审判决书。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
司天双律师
2024-09-16 22:36:15
有效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
问题:买房子的手写合同有效吗?
钱威律师
2024-09-15 04:57:3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联系,房子拍卖不够还银行贷款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9-15 05:03:5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产纠纷问题?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4 00:26:38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
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司天双律师
2024-09-13 14:03:56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我欠亲戚30万,没说不还,但他拿份房屋转让书,让我签,可以签吗?但是房子,无房产证。?
刘飞飞律师
2024-09-11 22:22:12
要的,不过你可以和物业公司谈,一般会打折,普遍的情况是七折到八折
问题:新房子一年没有入住,是不是要交物业费?
钱威律师
2024-09-11 16:59:42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帮你具体分析
问题:租房合同?
钱威律师
2024-09-11 10:12:02
你好,方便详细沟通一下吧,帮你分析
问题:我这有个房屋租赁问题?
司天双律师
2024-09-13 14:03:56
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我欠亲戚30万,没说不还,但他拿份房屋转让书,让我签,可以签吗?但是房子,无房产证。?
钱威律师
2024-09-15 05:03:5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产纠纷问题?
司天双律师
2024-09-16 22:36:15
有效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
问题:买房子的手写合同有效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8 11:03:42
您好,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油浸式变压器装在小区,距离楼房3米左右,符不符合相关规定?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4 00: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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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9-11 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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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这有个房屋租赁问题?
钱威律师
2024-09-17 23:37:49
你好,具体要详细沟通吧
问题:退房诉讼,正在等着一审判决书。要不要申请财产保全?
钱威律师
2024-09-15 04:57:3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联系,房子拍卖不够还银行贷款怎么办?
刘飞飞律师
2024-09-11 22:22:12
要的,不过你可以和物业公司谈,一般会打折,普遍的情况是七折到八折
问题:新房子一年没有入住,是不是要交物业费?
钱威律师
2024-09-11 16:59:42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帮你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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