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在离婚时过户所得的房屋通常属于二手房,需结合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判断,已完成初始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的属于二手房,未办理初始产权登记的不适用二手房界定。
法律解析:
二手房的核心界定标准是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产权登记且非首次上市交易的房产。离婚过户是一种产权变更行为,不改变房屋已完成产权登记的属性。所以当房屋已完成初始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即便通过离婚析产等过户方式取得,该房屋性质也属于二手房。不过若房屋尚未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就不适用二手房的界定。但在离婚过户场景里,大多涉及的是已登记房产,所以一般情况下该房屋属于二手房。如果大家在离婚房产过户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对二手房界定存在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