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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预售商品房未付清房款,在转让是应先征得开发商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三、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受让人的利益,不会因为期房的过度投机损害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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