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得进行登记。
为啥?因为不动产登记有公示公信的效力。
通过登记,能把房屋的权利状态向社会公开出去,这样就能保障交易的安全,也能避免出现一房多卖这类的纠纷。
那些没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了,但是却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仅仅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已。
要是卖方把房屋又转让给第三人,并且办理了登记,那第三人就能根据登记拿到房屋的所有权,而原来的买方,就只能按照合同向卖方去主张违约责任。
所以,为了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买卖的时候就应该赶紧去办理登记手续,可别拖拖拉拉的,不然到时候麻烦可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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