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它缺乏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这就使得在一房多卖的情形下,从合同法的层面来讲,每一份买卖合同看似都具备效力。
然而,由于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转移,买家的权益实际上难以真正得以实现。
对于买家来说,依据物权的相关规定来保障对房屋的排他性权利是极为困难的。
一旦产生争议,法院往往会综合考量付款的先后顺序、是否实际占有房屋等因素,以此来确定房屋实际的使用权益归属,但绝不会确认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而对于卖家实施的这种一房多卖行为,很可能涉嫌欺诈。
买家可以依照《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的诉求,并让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但由于小产权房本身的不合法性,即便买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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