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13910813902
在线咨询
服务时间:09:00 - 21:00

逃税罪老板怎样定罪

广东 - 湛江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洪昊律师

139108139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逃税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刑法虽然没有规定要求特定目的,但从其对客观行为的表述及逃税罪的性质来看,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在逃税罪中,如果会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受老板的指使,实施了犯罪行为,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规定,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单位可以成为逃税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逃税罪的,采取双罚制。单位在犯逃税罪之后要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以罚金。对于企业的直接责任人,需要根据刑法规定,处以责任人除罚金之外的处罚可能,即3至7年的有期徒刑。当然,根据《刑法》第20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补缴适当,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则只需要补缴税款,以及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就行了。

2021-04-24 10:51:3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湛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洪昊律师北京-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