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搭乘酿悲剧
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陈军李律师的委托人AXX好意搭乘F某,在特定路口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轿车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主要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赔偿事宜了结。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将AXX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770005元及承担诉讼费。
全面梳理定策略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交流,了解到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安葬费,还一直赡养原告DXX。同时,他重点收集并核实《证明》原件及签字人员信息,调取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与保险公司调解协议及理赔凭证。经过综合分析,确定核心辩护思路强调赔偿协议已了结事宜;质疑原告诉状签字及委托律师真实性;指出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辩护展风采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他清晰地向法庭呈现所有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围绕之前制定的辩护思路,有条不紊地发表辩论意见。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让法官明白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合法且明确的约定。同时,有力反驳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指出其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积极配合法院,帮助核实相关事实,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法院判决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依约履行义务。本案中,AXX好意搭乘F某,事后积极赔偿,且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原告方已获保险赔偿,此时再就已处理完毕的纠纷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诉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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