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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林律师盘锦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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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康永林律师,现于北京恒都(天津)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工伤、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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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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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
解析: 医疗纠纷一词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它涵盖了所有以提供合法医疗服务为目的的企业、机关或组织(例如医疗服务公司、医疗诊断中心以及医疗保健医院等等),与接受这些服务的患者之间发生的各种纷争。 而现在,我国的医疗纠纷呈现出处理困难的局面。 当其中的一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由于对方或者是多方在提供医疗服务之时出现过失现象,同时也导致了实际危害的产生,那么他们便对此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论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 然而,问题在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针对所争议的事实持有不同的意见并且彼此间存有分歧。 从广义上来说,医疗纠纷不但包括了医患双方在民事方面产生的冲突(例如民事赔偿等),行政方面的纷争(如行政处罚等),还可能延伸至刑事责任(例如医疗事故罪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颁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风险的可能性。 需要强调的是,医疗事故必须在治疗过程结束之后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评估和评判,参考的标准包括受害者的受损程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做出关于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的鉴定和关于因果关系等级的评定。 在整个医疗事故的判定过程中,如果医院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未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则以及治疗护理规范、常规,并在此基础之上,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程序中没有采取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或者由于治疗方法不当、态度消极、延误治疗时机、告知失误、误诊漏诊、虚报等不良行为,从而导致病员在智力和身体方面产生了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产生的伤害,或者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导致病情恶化或者死亡,使生命财产遭受额外损失,那么这样的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保怎么转移到另一个城市
解析: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并不具备单独进行转出的资格,必须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共同处理,故办理流程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参保人一旦在新的工作地点建立起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缴纳相应费用之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正式书面申请; 其次,新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上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要审慎评估并执行转移接续申请。 若发现申请人满足规定条件的话,便向参保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同时需提供相应资料; 再次,当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也须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必须的转移接续手续; 最后,新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成功接受到了参保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过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所有资金之后,务必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妥善处理所有相关事宜,并将最终结果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或者是参保人本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我在外地打工,医保卡在老家办,能在外地用吗
解析: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我们无法实现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近期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提供了新的指引和规范,明确了医疗保险亦可跟随个人身份进行跨地域迁移,但这需要等待新政策正式实施之后才能予以具体落实。 与此同时,医疗保险普遍仅限于在实际参保地范围内使用,原则上不支持跨省市运用,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如外出途中病患突发疾病等情形。 若您离开参保所在地并展开工作,那么就应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保险中的"异地就医"手续。 否则,通常情况下在外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获得报销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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