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对医疗服务质量关注度的提升,医疗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处理此类案件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社会观察能力。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在处理医疗纠纷这类复杂案件时,能够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
主体: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孕妇在医院待产,两胎儿不幸死亡,原告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并起诉要求赔偿。案件的核心死结在于如何证明医院的过错以及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和责任比例。因为杨友良律师有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所以他精准地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获取了决定性的鉴定意见,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医院“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由于杨友良律师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能够从法理层面支撑代理思路,所以他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促使法院采纳鉴定结论。
此外,被告主张胎儿死体不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杨友良律师凭借其跨学科知识,考虑到社会伦理和当事人的实际精神伤害,成功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产妇本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避免了被告将产妇损失排除在外的企图。同时,在鉴定意见仅为“同等/次要”的情况下,他通过庭审辩论,利用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使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认定了55%/35%的具体比例,高于鉴定意见的字面下限。
结语:杨友良律师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特质,如精准的程序启动、有效的抗辩反驳、合理的赔偿争取等,为处理同类医疗纠纷实务提供了实际的标尺。在面对复杂的医疗纠纷时,律师可以借鉴他的经验,利用跨学科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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