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作人员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说不能认定,让去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可仲裁委以材料不能送达为由又不予受理?
[律师回复]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仍有维权途径。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关于劳动关系认定问题。虽然缺乏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建议您先收集这些证据材料。其次,关于法院审理拖延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如果被告拒收,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方式。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不应以被告拒收为由拖延审理。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法院书面申请公告送达
3. 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必要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书面材料。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因为工伤认定和赔偿都有严格的时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