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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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退休人员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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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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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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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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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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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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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