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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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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价格、经营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具体权限和分工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有权检查、复制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计算机存储数据、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证据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价格监督检查以外的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团体代表参加价格监督检查活动。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有关人士担任价格执法监督员,对价格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

第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价格主管部门接到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予以登记,对属于职责内的举报事项,应当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并在办结后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调查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不便直接向被举报人领取多收价款或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代举报人办理。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并对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给予配合。

第十条 经营者的定价行为、收费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实行经营者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作价办法、价格行为规则和价格规范。

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的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座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计入成本,不得以此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对交易对方不利的条件、环境等,威胁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

(二)以指定种类、数量、范围等限定方式,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

(三)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

(四)以视同交易对方默认接受等方式,变相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

(五)借助行政性权力,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行为。

高价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高于同期同类商品或者服务市场平均价格的30%以上。

市场平均价格由市、州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测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高于或者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三)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

(四)对已明令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停止执行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

(五)不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的;

(六)采取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改变收费环节、延长收费期限等方式收费的;

(七)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以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的;

(八)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收费的;

(九)无合法依据,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参加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排序评比、公告等活动,或强制要求管理对象加入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收取费用的;

(十)无合法依据,利用职权为他人代收费用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收费主体,将自己实施的收费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下属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进行盈利性服务收费。

第十四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 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受委托单位应当将所收费用退还缴款人;无法退还或在规定期限没有退还的,收缴国库。

第十九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对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服务对象多付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服务对象的,责令公告查找,公告查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服务对象多付价款的,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服务对象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进行监督。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违法或者处罚不当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超越管理权限定价、调价、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上级人民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依据越权文件制定价格,增加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责令改正,退还多收价款;无法退还的,收缴国库。

第二十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三)玩忽职守,对承办的价格举报事项拖延、推诿或者不依法办理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将依法取得的价格检查资料用于价格监督检查以外的其他目的;

(五)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收受财物的;

(六)违反监督检查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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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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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里,要是一方不在家,另一方是能够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是咱公民拥有的法定权利,就好比咱去市场买菜有挑选的权利一样,只要你能明确指出要告的是谁,清楚说出自己的诉求,还有能支撑诉求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案件属于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就会受理你的离婚起诉。 一方不在家并不会阻碍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是被告下落不明,也就是不知道人在哪里,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诉讼文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会通过一定的方式把相关文书信息公布出来,从公告发出来那天开始算,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了这些文书。等公告期结束,法院就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但要注意,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标准的,得是夫妻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才行。作为起诉的一方,也就是原告,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存在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这类法定的情况。要是拿不出证据,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所以呢,打算起诉离婚的朋友,一定要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避免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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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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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即便一方不在家,另一方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在起诉时,只要有确定的被告,清楚说明自己的诉求和事情经过,并且该案件归所起诉的法院管,法院就会受理这个案子。 2、一方不在家不耽误另一方去起诉。要是被告找不到人,法院会通过登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件。从公告发出去那天开始,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文件了。公告时间一到,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但是,法院判决离婚得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起诉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这些法律规定能判离的情况,不然的话,法院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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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丽水法务律师

丽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另一半不在家,自己能起诉离婚吗?答案是可以。起诉离婚是咱公民的法定权利,只要能明确被告是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法院就会受理。 对方不在家,并不影响起诉。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了。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过,要让法院判决离婚,得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就属于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原告得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情况,不然法院可能不会判离。所以,打算起诉离婚的朋友,一定要提前收集好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是对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5小时前

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嘉兴法务律师

嘉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咱们来说说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事儿。其实起诉离婚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而且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就会受理。所以一方不在家,并不影响另一方去起诉离婚。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从发出公告那天起,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了。公告期满之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但要注意,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标准的,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行。所以原告得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要是拿不出这些证据,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因此,想通过起诉离婚的一方,一定要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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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在家,另一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个人不在家,另一个人也能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只要你能明确指出要告的是谁,清楚说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分割财产、确定孩子抚养权等,并且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同时案件也属于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就会受理你的离婚起诉。 对方不在家并不会阻碍你去起诉。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诉讼文书。也就是说,从法院发出公告那天开始,过了法定期限,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了文书。公告期满之后,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但要注意,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标准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所以在起诉时,原告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要是拿不出这样的证据,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比如只是因为一些小吵小闹就起诉离婚,又没有实质证据,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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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一般会判多久

绵阳法务律师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单位非法揽财风险大,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就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一旦单位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后果很严重。按照法律规定,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交罚金。 但具体量刑并非一成不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犯罪后主动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还有积极退还赃款、尽力减少损失的,法院量刑时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有一些加重情节,那判刑就会更重。 所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千万不能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种歪心思,否则不仅单位要受罚,相关责任人也会身陷囹圄。要是不小心卷入这类案件,一定要积极争取从轻情节,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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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一般会判多久

四川法务律师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300万,这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是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于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并处罚金。 但是,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从而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等。要是存在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那可能会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打个比方,原本可能判七年,有了从轻情节也许就判五年。相反,如果存在从重情节,量刑就可能更重。比如原本判六年,有从重情节后可能判八年。所以,涉及这类案件的人员及其家属,要关注案件中可能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积极争取好的处理结果。若对法律规定及量刑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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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一般会判多久

内江法务律师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单位要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300万,这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了。按照相关法律,如果单位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方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另一方面,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交罚金。 但是呢,实际量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说,犯罪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有没有自首、立功的情节。要是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问题,或者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那在量刑上是会有考虑的。还有就是有没有积极退赃退赔,把吸收来的钱还给公众,尽量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 要是存在这些从轻、减轻的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就可能会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相反,如果存在一些从重的情节,像吸收存款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等,那量刑可能就会更重一些。所以,具体的量刑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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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一般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可能会干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种违法事儿。要是有单位变相吸收了300万公众存款,这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了。按照法律规定,单位要是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这单位就得交罚金,而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 量刑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把好多因素都考虑进去。比如说,要是相关人员有自首情节,主动向有关部门交代犯罪事实,或者有立功表现,像提供重要线索帮助破获其他案件,这些都对量刑有影响。另外,如果积极把赃款退赔给受害者,尽量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也能在量刑时起到作用。 要是有这些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就可能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往轻了判;但要是有一些不好的情况,像犯罪后还试图掩盖罪行、妨碍调查等,那量刑可能就更重了。 给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个法律建议,如果真的涉及到这类违法犯罪,一定要尽早认识到错误,主动去自首,积极配合调查,把吸收的公众存款退还回去,尽可能减少给公众带来的损失,争取能够获得从轻处理,减少法律对自己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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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一般会判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要是单位变相吸收了300万的公众存款,这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是单位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对单位判罚金,同时对那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处以罚金。 2、但实际量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情节,有没有积极把赃款退回去、把损失弥补上。要是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就可能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从轻判;要是有从重处罚的情节,那量刑可能就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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