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土地房产百科>物业纠纷百科 > 业主
业主

业主

开发商交房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入住小区,这个时候购房者就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那就是业主,作为业主,是可以享受相应权利的,那么业主的权利义务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业主的相关知识,给大家了解。

2023.09.20 24568人阅读
1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子盖好卖出去后,出钱购买房子的人就业主。业主方不仅拥有在合法范围内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出租等权利,还对房子所在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明确的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益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业主的基本权利

这里所说的基本权利是指无需通过特别约定而仅根据业主身份即可享有的成员权利。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业主享有如下基本权利:

1、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业主可以居住、装修、出租、经营自己的房屋、车库或摊位,并从中获取收益。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只要不占用公共空间或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任何人无权干涉业主专有部分范围内的事。

......

查看全文 >>
2

业主的知情权

其实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尤其是北上广深的人,很多时候在租房的时候会遇到二房东的一个问题。而间接的造成了很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大部分人租房是通过中介来找房子的,但是在这中间中介和租户甚至和其他一些人或者部门之达成的协议,业主都不知道。那么业主知情权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业主知情权包含那些内容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 ,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

......

查看全文 >>
3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不断提升,现代楼层的高度越来越高,每栋楼的业主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因相邻权引发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纠纷,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因运而生。今天,大家就和律图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现代社会,随着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继衣食之后的居住问题日趋突出,对建筑面积的增长需求和土地面积的有限性,都促使建筑物不断向高空发展,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但中国民法通则中并无相关规定,从而法官在解决纠纷时只能借鉴国外法律的相关规定。

......

查看全文 >>
4

业主维权

在社会活动中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很难保证不发生矛盾,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是合作关系,因为合同双方牵涉人数比较多,所以比较容易产生矛盾,很多物业公司仗着业主不懂法,肆意侵害业主的基本权利,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该积极维权,那么业主维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

查看全文 >>
5

业主贷款

在大城市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当然有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也有些人奋斗几年之后才攒够了首付的钱,这些人便开始考虑要办理业主贷款来提前完成自己的梦想。这种提前消费意识在年轻人中广受追捧,那么很多人就像问了:办理业主贷款有哪些程序呢?

一、按揭是指按揭权人(银行)对按揭楼宇享有债权,而并非享有物权,也就是按揭人(购房人)是以转让房地产的债权给按揭权人(银行)作为条件,获得银行贷款的。

其次,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在抵押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就是抵押人,那就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按揭关系中,最少应该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按揭权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房地产开发商)。

......

查看全文 >>
6

业主委员会

在我们生活的小区里面,一般都会有物业公司进行打理。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管理费,主要是做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还有治安安全。但是,物业和业主之前也有无法协商的事情是要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的利益。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合法的话就会成立无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吧。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

查看全文 >>

业主相关百科

  • 业主维权

    业主维权

    业主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时,要敢于采取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很多人由于不知道作为业主该如何维权,因此往往给…

    2023.09.21 77640人阅读
  • 业主

    业主

    开发商交房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入住小区,这个时候购房者就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那就是业主,作为业主,是可以享受相应权利的,那么业主的权利义务究…

    2023.09.20 23597人阅读
  • 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标准

    商品房就会涉及到物业管理的问题,那么关于物业费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呢,那么国家规定物业费标准是什么,工业园区物业费标准是什么,以及商品房物业费…

    2023.09.17 119625人阅读

业主相关咨询

融资租赁合同规定应当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6、租赁合同的期限; 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车停在小区主干道上物业有没有权贴罚单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小区内不存在违章停车,交警没有权利到小区开具罚单,这种情况应该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让物业岀面管理。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小区内违章停车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2、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主要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现场勘查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确保安全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位置后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工作。现场勘查记录应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二、责任认定 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若对责任认定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雇主责任险高空作业赔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雇员因高空作业受到损害属于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二款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