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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都是夫妻双方经过认真考虑和慎重思考之后的选择。这种选择因为牵扯到各方面的问题,容不得轻忽。而在处理离婚时的房产时,由于各种不同条件下购置的房产,在分配时候也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婚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听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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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必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其中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产权会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这就需要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费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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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值钱而且是增值幅度最大的财产。当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时,如何分割房产,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有太多家庭因为彼此都对房产分割方案不满意,离婚协议无法签署,导致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小编结合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如果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
由于房产类型的多元化,在离婚时,夫妻房产也有众多分割方式。具体而言,依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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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属于财产分割当中最困难的一部分,因为房产的分割不是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得到判决以后,可能都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的,所以在针对房产更名的时候,得到房产的这一方肯定就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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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房产在过户时需要缴纳一笔不小的费用,其中包含了过户费用以及税费等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也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这时候可能需要将原本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而离婚时的房产过户费用的收取与普通二手房交易是不同的。那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1、 析产公证费用(500-800元):
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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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协商、诉讼、调解、仲裁。
解析: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5、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按照诉讼流程进行。
解析:
通常来说,合同纠纷一审程序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参照如下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需要直接送达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队执行。
5、缴纳诉讼费用。
6、法院出具收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以行政裁决、诉讼解决。
解析: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两种途径。
解析:
一是自己有亲戚朋友是律师,或通过亲朋好友等熟人介绍。通过这一途径委托的律师,好处是可能会比较熟悉,对律师有一定的信任度。缺点是因为是熟人或熟人介绍,碍于情面,很多话不好说,费用也不好谈,难免有些尴尬,更有甚者还有出现所谓的“朋友”暗中收取介绍费的情形。如果律师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因为涉及利益,反而可能容易伤感情。如果通过熟人介绍,这种情形下对律师的熟悉或信任大多情况下是比较模糊、脆弱的,最后可能适得其反。
二是通过媒体或者网络寻找,尤其是互联网这一途径。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通过网络寻找律师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通过网络,当事人可以直观地了解到律师的经验、专长以及曾经办过的案例,是否是办理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对律师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接下来,当事人可以和律师约见面谈,进行全方位沟通、深入了解,从该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师的言谈举止,以及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处理意见综合评估,作出最终的委托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