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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言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复: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毕利传律师 回复:你好??具体情况会有律师联系
殷德友律师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严格保护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建设,包括农用机房等,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农用机房的建设应当尽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确实需要占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还要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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